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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畅通员工群众信访举报渠道的通知

各出资公司、各部门:

为进一步加强湖北商贸物流集团(以下简称集团)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畅通员工群众信访举报渠道,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,现将集团纪委信访举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信访举报渠道

1. 来信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与三阳路交叉口,匠心城·三阳中心17楼1703室,湖北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收。邮编:430000。

2. 来访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与三阳路交叉口,匠心城·三阳中心17楼1703室。

3. 邮箱地址:jiwei@hbsmwljt.com

4. 举报箱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与三阳路交叉口,匠心城·三阳中心17楼,湖北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举报箱(公告栏左侧)。

5. 举报电话:027-84879337。

二、举报范围

1. 对湖北商贸物流集团所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;

2. 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述;

3. 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律检查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。

对反映的以下事项,不予受理:

1. 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裁决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;

2. 依照有关规定,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;

3. 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、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1. 公司各单位要广泛宣传集团纪委信访举报渠道相关信息,并于醒目位置张贴公告。

2. 建议举报人提供有效联系方式,便于工作人员核实举报内容以及反馈办理情况。集团纪委对署实名举报件进行优先办理,并按照有关规定,对举报人基本情况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,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举报人。

3. 举报人可采取上述多种方式进行检举控告,举报人应对自己的举报行为负责,不得捏造事实、制造假证、诬告陷害他人,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。

中共湖北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

2022年8月22日